未接房的物业服务费收取如下:
要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没有以任何形式向所有业主发入住通知,这种情况是不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所谓物业费其实是业主在实际享受物业服务的同时,应向物业服务公司缴纳的服务费用。
第二种情况,开发商通知业主办理入住通知,自业主接到入住通知办理之日起,物业费开始计收;
也就是说如果您接到了入住通知,而因为个人原因迟迟不去办理入住手续,即使你没有办交房也没有领钥匙,物业费也是正常计收的。
不交物业费的后果如下:
1、违约风险,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2、诉讼风险,物业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将承担败诉风险;
3、服务下降风险,会导致物业服务下降,影响业主的居住体验。
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费的规定是:物业费是业主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负责小区安全、环境卫生的费用,物业费的收取标准应当与服务水平相适应。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综上所述:没有入住的房子物业费需要根据合同中所约定的收取标准进行缴纳。根据有关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才能减免物业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