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同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女员工哺乳期内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应等到哺乳期结束后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遵守法律规定,通过协调沟通确定合同签约事宜。如违反规定,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行政诉讼解决争议。
法律分析
一、哺乳期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同合法吗?
哺乳期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同明显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女员工哺乳期内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应等到哺乳期结束后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二、相关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不应当在合同到期后以哺乳期不续签,这是违法相关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合同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劳动者通过协调沟通来确定相关合同的签约事宜,如果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劳动者应当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行政诉讼的方法解决相关争端和问题。
结语
哺乳期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同明显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应等到哺乳期结束后终止合同。根据法律,劳动合同期满,若劳动者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应按工伤保险规定执行。用人单位不得在合同到期后以哺乳期为由不续签合同。劳动者应通过劳动仲裁或行政诉讼解决争端。用人单位应遵守法律规定,与劳动者协商解决合同签约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