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子女与父母共同生活的情况下,父母可以使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如果父母参与了子女的购房贷款并共同还款,可以按照公积金还贷提取方式提取首付和每年的还贷本息。
法律分析
可以。
子女买房可以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未婚子女与父母共同生活的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父母可以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子女贷款购房,父母参与共同还款的,可按公积金还贷提取方式提取,既可以提取首付,又可以每年提取公积金还贷本息。
拓展延伸
父母公积金能否用于子女购房的法律规定和限制是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公积金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用于子女购房。然而,这涉及一些限制和规定。首先,父母公积金可以用于子女购房的前提是,子女必须是父母公积金的缴存人或共同缴存人。其次,购房的性质通常应为自住房,而不包括商业性质的房产。此外,购房所在地的限购政策也可能对使用父母公积金产生影响。还需要注意的是,使用父母公积金购房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并遵守公积金管理部门的规定和程序。因此,在具体操作前,建议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结语
父母公积金可以用于子女购房,但需满足条件和限制。子女需为父母公积金缴存人或共同缴存人,购房通常应为自住房。限购政策也需考虑。使用前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遵守公积金管理规定。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获取准确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