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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拆迁补偿款截留

2024-07-16 来源:欧得旅游网

一、什么是拆迁补偿款截留

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款截留是指对部分拆迁款留在农村集体,不分配给村集体成员的行为,而征地补偿款是不能私自截留的,需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十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征地补偿款包括什么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为了国家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并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以及社会保障费。

土地补偿费是对“地”的补偿,指因国家征收土地对土地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

安置补助费是对“人”的补偿,指国家在征收土地时,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物”的补偿,是对地上物损失的补偿数额,如普遍存在的建养殖场的情形。

青苗补偿费也是对“物”的补偿,指征收时农作物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所产生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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