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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对婚前的房产不能享有所有权吗

2024-07-13 来源:欧得旅游网

配偶对婚前房产不享有使用权。婚前房产不论在婚前还是婚后都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只有房屋所有权人有使用权和所有权,其配偶无权享有使用权和所有权,除非婚前房产在婚后加了配偶名字,那么配偶就可以享有使用权和所有权。

一、离婚前房产该怎么分割?

离婚婚前房产一般是不予分割,因为婚前房产应认定为是当事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前房产婚后加配偶名字的,则该房子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处理,如不能就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法院判决,人民法院根据房屋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房产离婚时怎么分配

房产证上仅有配偶一人姓名并不意味着房子归一方个人所有,关键是对房产所有权的认定。如该房为配偶婚前全额购买,那就认定为配偶的个人财产。如该房为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即使房产证只有配偶的名字也视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如该房为配偶婚前个人缴纳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在离婚时夫妻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一般会判给房产证上的所有人,但双方婚内共同还贷、房产增值等部分,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离婚已有贷款的房子怎样分割

一、婚前一方付首付购买,离婚时已经取得房产证的按揭房屋归属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购买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情形。在这种情形下,

房屋应为婚前购买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二、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按揭房屋归属

当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由其以个人所有财产还贷的,该房屋当然为该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配偶无权请求分割该房屋。如果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屋,该房屋仍应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应该给予补偿。

三、婚后夫妻双方以共有财产购买,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归属

对于这种情况,在离婚时首先应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如果能够达成协议,则按该协议确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需要法院依法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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