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罚执行活动。减刑的条件是罪犯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重大立功表现等,经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将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减刑的限度是减刑后服刑人员服刑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原判刑罚的二分之一。减刑适用于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又或者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罪犯。
法律分析
不包括实际减刑,只有经过实际减刑才能算作。如果不予减刑,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罚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广义的减刑是指所有被判处刑罚的人,在具备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不仅包括狭义减刑的范围,还涵盖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罚金、缓刑及因主刑减刑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减刑。
一、那么请问减刑的条件和限度
减刑的条件是罪犯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重大立功表现等,经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将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减刑的限度是减刑后服刑人员服刑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原判刑罚的二分之一。
二、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减刑?
以下情况可以减刑:
1、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2、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又或者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
结语
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减刑的条件是罪犯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重大立功表现等,经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将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减刑的限度是减刑后服刑人员服刑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原判刑罚的二分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