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定日期:
方:乙
方:经两边商议,签定本合同,配合信守。品名(资料)规格、型号单元数目单价金额交货日期超欠幅度%
货款总计人民币
(大写)
1.品质规范:
2.交货(运输)设施及地址:
3.品质检讨及验收设施:
4.包装请求及用度担负:
5.结算设施及刻日:
6.原材料提供设施:
7.其余:守约义务:
第一点:甲方负担
(1)变换产物种类、品质或包装的规格给乙方造成损失机,应偿付乙方实践丧失
(2)半途退货的,偿储乙方以退货部份货款总值
的违约金。
(3)自提产物未按划定日期提货的,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份货款总值千分之
的违约金。
(4)未按条约划定时候和请求供应原材料、手艺材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予以顺延外,逐日应偿付乙方顺延交货产物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5)未按条约划定日期付款的,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付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6)实施送货或代运的产物无端谢绝接货的,应负担于是造成的丧失并付给运输部分违约金。
(7)错填到货地址或接货人的,应负担是以造成的丧失。
(8)其余
第二点:乙方负担
(1)产物、花色、种类、规格、品质、包装不符合条约划定,甲方批准收货的,按质讲价;甲方不同意收货的,乙方应包修、包退、包换,并负担是以造成的丧失。
(2)未按条约划定的数目交货,少交而甲方依然需求的,应照数补交;不需要的,能够退货,并负担丧失;不克不及交货的,应偿付甲方以不克不及交货的货款总值
的违约金。
(3)包装不符合条约划定的,必需返修或从新包装,并负担因此而领取的用度;甲方不请求返修或从新包装,而请求补偿丧失的应予补偿。
(4)未按条约划定时候交货的,每延期一天,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份货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5)不符合条约划定产物,在甲方代保存期内应偿付甲方实践领取的保存、保养费。
(6)产物错发到货地址或接货人的,除按条约划定担任运到指定的到货地址或接货人外,并负担是以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的延期交货义务。
(7)其余
本合同一式
份。有效期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德律风:
德律风:
地点:
地点: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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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