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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版物业管理合同范本

2024-06-26 来源:欧得旅游网

新版版物业管理合同范本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乙方进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甲方,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此物业位于市街号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实际面积高于或者低于合同规定面积,均以此标注面积为准,不作调整)该房屋的土地证证书编号:,房产证证书编号:房屋主体建筑结构为结构。经甲方及乙方共同签章确认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屋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等。

2、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

3、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等。

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5、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6、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

7、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四条物业费用及缴纳方式:

1、甲方按年于每年月日前一次性向乙方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元人民币(元)此费用包含第三条所列各项委托管理事宜及下列费用:采暖费,电梯费,停车场的使用费,其他未列入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房屋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施的维修养护,由甲方自行负责,在甲方提出委托时,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2、甲方应严格按照以上条款要求的缴纳方式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否则视为甲方单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取消合同,有权强行将甲方商品清除,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委托管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月日止。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随时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2、及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如拖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使用物业内的各类图纸,含装修改造图,电路图,上下水改造图,广告审批图,消防改造审批手续等,以上各类图纸以甲方使用此物业7日内交给乙方。

4、及时与乙方沟通本合同执行期间所发生的其他问题。

5、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

2、选聘专业人员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3、乙方有权对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5、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同意在合同执行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提前支付的相关费用。

2、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终止,但乙方需退还甲方已经提前支付的相关费用。①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非因甲方过错原因而依法被政府提前收回的。②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或拆迁的。

3、甲、乙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合同上述各条款规定,除了按合同有关条款履行以外,守约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给守约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附则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及规定严格执行。

2、甲乙双方就履行合同及本协议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起诉。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在此之前签订的一切协议如与本协议有矛盾之处,均以本协议为准。之后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及相关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表:法定代表表:

身份证:身份证:

签约日期:月日,签约日期:月日

版物业管理合同范本(2)

甲方:

乙方:

为了维护广大经营者的共同利益、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和商誉,统一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根据《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市物业管理办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对商场实施统一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的权利,对管理范围的场地、设备、设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经营秩序及各项经营活动等事务全权实施管理,维护的正常运行。

2.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商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3.甲方享有依法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经营行为保证金、公共能源及相关费用等权利。乙方不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每逾期一天3‰的滞纳金,逾期2天不缴纳的,甲方不再有义务提供各种管理服务,对所欠费用可采取催缴和强制措施,直至诉诸法律。

4.尊重乙方自主经营的权利,不干涉乙方正当的经营活动。

5.有权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制止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和经营管理合同之行为。

6.在不影响整体经营布局的情况下,可利用部分空地、墙面等处从事经营活动,收益用于市场推广。

7.依法行使政府职能部门委托的权利,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接受业业使用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8.甲方可委托专业物业管理公司从事部分物业管理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经营范围内的依法自主经营权,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及整体的业态的统一规划、统一布局,自觉配合甲方组织的促销活动,维护的整体形象。

2.自觉遵守商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办法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及各种相关费用。

3.严格遵守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执证经营,依法纳税、交缴工商行政管理费。

4.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演练和培训,确保经营区域的消防安全,并承担相应的消防责任。

5.对经营销售的商品自觉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销售商品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6.对店铺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商场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损失、损害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自觉配合甲方做好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工作。

8.业主出租商铺时,应事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与甲方签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在与甲方签订该合同前,一切责任仍属乙方责任。

9.承担由乙方行为引起的一切民事责任。

二、各项费用标准及交纳办法

(一)装修保证金

乙方如需要对店铺进行装修(租赁者需征得业主同意),必须按商场《业业使用人装修守则》规定,缴纳装修保证金,装修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给乙方。

(二)物管费

按方(按建筑面积收取)每季度支付一次,提前15日收取。

(三)自用水、电费按乙方自挂表抄数收取独立上缴。公共能源费按实际发生费用根据经营建筑面积比例据实分摊。实行月计交缴。

(四)市场推广费

根据实际需要,由甲方制定推广、促销方案,甲方代收的推广费全部用于整体的营销推广。计方(按建筑面积收取)。

(五)空调使用费

除乙方独立安装使用的情况外,由甲方根据空调使用当月总费用结合乙方场地面积大小,按比例收取。

(六)其他费用按相关规定办理。

三、双方约定遵守的市场管理公约

(一)经营秩序和经营行为的管理约定:

第一条: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的各项管理规定。商品明码标价,亮证亮照经营。严禁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和违禁物品。

第二条:乙方承诺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不得扰乱市场秩序。

第三条:乙方因商品质量问题与顾客发生的纠纷,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协商解决,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打架等行为,遇到纠纷时应主动妥善解决,协商不成应与对方到相关部门或甲方协调处理。

第四条: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严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维护商场的整体信誉。

第五条:不得有使用大音量音响设备或高声叫卖、张贴、追逐、打闹、玩弄电梯等影响他人正常经营和玩弄公共财物的行为。

第六条:不得有打牌、下棋、睡觉、酗酒、划拳,以及赤膊等不文明行为。

第七条:经营场地以店铺门口为界,禁止在界外陈列商品,摆放商品展示模特儿(架)等任何物品,禁止任何占道行为。

第八条:严格遵守规定营业时间,按时开门营业,并遵循:

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迟开门和早关门。

2、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关门停业(超过3小时按歇业1天处理)。

3、不得擅自歇业。

第九条:乙方须遵守行业规定,严格维护全体业业使用人的共同利益,不得诋毁其他商户。

第十条:乙方的电话、传呼、手机号及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因申报内容不实或变化后未及时告知甲方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若由此给他人造成一切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从业人员应按规定向甲方管理部门申报,营业期间内需佩带购物中心统一的《营业员证》,无证或佩带他人证件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事宜。

版物业管理合同范本(3)

装饰装修单位:幢号,业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

装饰装修企业:以下简称装修公司;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管公司。

为加强商铺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服、优良的生活环境,就小区商铺装饰装修管理一事,签订如下协议:

一、装饰装装工程内容

□拆墙改建□木工装饰□空调设备

□室内用电系统增改□卫生间设备□灯箱广告牌

□其它:

二、装修工程施工期限

月日起至月日止,装修人须在该时间内装修完毕,过期须办理延期手续。

三、允许施工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12:,下午14:-18:,星期日与其它时间不得施工,特殊情况以物管公司通知为准。

四、废弃物的清运和处置

所有因装装工程而产生的材料、废料和垃圾(包括:沙、石、灰、水泥、泥头、木屑)等散装物品须用袋包装后由装修公司自行清运到物管公司指定的地点,装修垃圾清运费按每1平方米3元计交到物管公司,由物管公司统一清运到堆放垃圾地点。

五、楼宇外立面管理要求

1、不得改变任何门、窗的款式和设计功能,室外灯箱广告牌、商铺招牌须按物管公司指定的规格进行安装(不得遮蔽二楼住户凸窗,厚2公分;长为商铺隔墙的墙心,钢架必须用防锈漆粉刷,并采用不锈钢包边,商铺招牌若需安装灯,必须是内置灯箱)。

2、装修人可以在商铺落地玻璃门内侧安装防盗拉闸,在窗户内安装不锈钢窗花或在室内安装自动报警系统,防蚊网只能安装在所有门窗里面。

3、空调安装须向物管公司申报同意后,按物管公司现场指定的位置安装。

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1、装修人在装修前须带齐相关资料及图纸向物管公司申报装修,所有施工项目必须按照物管公司审批范围内的内容进行装修,不得虚报假报装修内容。经检查如发现有虚报假报和超审批施工的,必须停工补办申请审批手续,并在得到批准后方可施工,不予批准的项目必须恢复原样。装修申报时装修人须交纳元装修押金,装修公司须交纳元的装修施工押金。

2、装修施工前必须由装修公司自行将冷热水系统进行试压测试,排水系统进行灌水试验和将电视、电话、室内照明等电气设备系统进行检查,并在动工前将试压测试结果填表记录交回物管公司,以便有问题能及时处理,否则装修动工后发生的问题由装修人承担责任。

3、商铺室内用电总负荷不得超过14kw,如须增容装修人须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待供电公司批准同意后方可(其因增容所产生的费用由装修人承担),施工用电须由装修公司自行提供专用配电箱,将所用电源经过配电箱后再接线使用,以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

4、装修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施工现场煮食、留宿和烧制沥青。烧制沥青只能在物管公司指定的露天地方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人行道、屋顶天台、走廊等公共部位放置或加工装修材料及其它物品。

5、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和未经申请批准使用明火作业,并由装修公司配置手提式灭火器(2公斤1个或4公斤5个)。

6、不得侵占公共空间,在外墙、屋顶、天台等共用部位安装任何管、线、空调主机、热水器等设施设备;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

7、不得切割、凿打天花、地面楼板、柱、共用墙体和改变总电箱位置,卫生间墙身、天花等处有排水管检查口的位置不得用墙砖或封闭式天花将排水管检查口封闭,必须在天花上做预留检查口。

8、物管公司将派人不定时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施工,并在装修完工后派人对贵单位进行装修后的竣工验收检查。装修人或装修公司申请验收时,有给排水系统或电气线路增改的须先出具增改部分的给排水增改图、电气线路图纸方可进行验收检查。

9、物管公司只负责对装修后的隐蔽工程进行表面验收检查,由于装修施工技术、质量及装修所用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装修人或其它住户利益造成损失的,物管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商铺装修工程的二年保修期和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五年的保修期由装修人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如因未签订合同而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自己承担责任。

、商铺装修竣工自表面验收检查合格之日起至商铺投入使用3日后,如无异常现象方可退领装修保证金(不计利息)。

1、在装修时严禁损坏墙面、地面地砖,不得安装防雨蓬。

2、商铺的装修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乙方的装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按规定的防火和环保要求。

3、安装空调外机时,必须由物管公司指定位置统一安装。

七、违约责任

1、未经物管公司批准就进行施工的违章装装项目,装修人必须自行拆除并恢复原样,经通知后在期限内未拆除或拒绝恢复原样的工程内容,物管公司将另行安排人员施工,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装修人负责承担。

2、电气线路、给排水系统、防渗漏等隐蔽工程必须按物管公司要求或相关规定,规范要求施工,如经检查有不符合的,经通知后必须拆除遮挡部分进行整改,直到合格为止。如有拒不整改或经三次整改仍不合格的,将对贵商铺要求进行停工整改处理,所造成的费用和损失由装修人或装修公司负责承担。

3、商铺装饰装修工程违章施工、违章改建、空调安装损坏外墙等不合格工程内容物管公司将限期整改,整改后进行复验,()直到合格为止。如拒不整改或经三次整改仍不合格时,物管公司将另行安排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或停电停工整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装修人负责承担。

4、装修人或装修公司在装饰装修活动过程中有违章施工、违章改建、空调安装不合格等行为未整改合格时,物管公司将不予办理按金退领手续,如因此造成损失或产生费用的,物管公司将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

5、属装修公司责任的由装修人自行向装修公司追偿。

6.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铺及他人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7.乙方对商铺的装修改造均不应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路,空调和其它各种管线的使用安全及整体美观造成不良影响、并不得影响甲方或第三方的经营,否则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八、其它约定

1、为保证本商场装修工程的质量,物管公司将不定时派人到现场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指导施工,装修人和装修公司须配合物管公司对商铺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2、物管公司有权制止装饰装修活动中的影响公众利益、公共安全和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的相关行为。

3、装饰装修工程技术质量和所用的产品质量由装修人按装修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自行进行验收或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物管公司只负责对现场进行检查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和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本合同一式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版物业管理合同范本(4)

出租方(甲方):

受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受权代表人:

本物业名称:

甲方租赁商场基本情况:

1、座落位置:号楼层号铺

2、建筑面积: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商用物业租赁合同》时,甲乙双方就物业服务达成如下

2、有权要求乙方及物业使用人配合甲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依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及法律规定的或双方合同的其它费用。

4、对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失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5、负责租赁铺内部清洁,内部安保及消防安全工作,如在乙方承租的房屋内发生火灾,治安事件或其他意外,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负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7、将装饰装修房屋的规定将相关文件发放乙方,当乙方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装修工程合同书》,并对其监督,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进行劝阻制止,责令改正。

8、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设施及场地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在合理的情况下,可暂时停止任何设备、设施的运行以进行维修或例检。

、协助部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其中包括《管理规定》、《装修管理规定》等相关守则。

3、根据本合同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政府部门允许收取的或双方合同的相关费用。

4、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并应与甲方签订《装修工程合同书》及遵守《装修管理规定》中有关规定。

5、商场使用人须按照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和布局要求,合法经营。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8、因乙方的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等造成的损失、损害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物业使用人明白并承诺:甲方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承担因第三人行为所致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及车辆保管责任(另有专门合同约定的除外)。

1、不得改变销售合同中注明的房屋使用功能,不得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及产权房屋自用部分内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

2、如乙方需变更该商场用途,需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如未获甲方同意,或私自变更经营范围或用途,将视同乙方违约并自动放弃合同。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租赁商场周围安装或请人安装报警装置、门铃、摄像机及其他装置。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租赁商场内开展或允许他人开展第三方业务。

5、乙方必须保证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开门营业,如一年内累计达到1天以上或连续7天以上未正常营业,甲方将视同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6、乙方产生的营运垃圾由乙方自行存放、统一管理。甲方不提供乙方产生的营运垃圾的堆放场所。具体事宜由乙方自行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等。

二、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楼梯间、走廊通道、配电箱、水泵房、消防监控室等。

三、共用设施设备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给排水管道、加压水泵、避雷网、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供气线路、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备、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车辆停放地点等。

四、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五、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和垃圾收集。

六、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公共区域内巡查。

七、协助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

八、维护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秩序进行管理。

九、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十、房屋装饰装修管理严格遵守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和按照《装修工程合同书》、《装修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执行。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一、综合管理(商业街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共有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

1、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2、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并按规定公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3、每年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组织实施。

4、管理人员1%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1%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全体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服务。

5、运用计算机对业主资料、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日常办公等进行管理,并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6、设置客户服务中心和服务热线,有效投诉处理率1%。

7、夜间有专人值守,处理紧急报修,水、电等紧急报修3分钟内到现场。

8、每年进行一次服务满意率调查,征求用户意见不低于入住总数的8%,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

1、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明确,执行良好。

2、共用设施设备按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维护良好,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性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记录。

3、实行值守服务。

4、水、电、监控等设备运行人员技能熟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5、道路、停车场平整通畅,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6、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9%以上。

7、设备用房整洁,主要设施设备标识清楚齐全。

8、雨水污水井、化粪池、排水管网定期检查,经常疏通,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

9、在接到有关部门停水、停电、停气相关通知后,及时进行公示。

三、绿化养护(对商业街规划红线内的公共绿地和花草树木的养护)

1、花草树木生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大面积杂草。

2、绿地无改变性质和破坏、占用现象。

3、适时对花草树木进行浇灌、松土、施肥、灭虫、防冻保暖。

四、清洁卫生(对商业街规划红线以内,商户门以外的保洁服务)

1、环卫设备完好,合理设置垃圾桶、果皮箱、垃圾中转点。

2、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公共区域每天至少清扫一次并实行标准化保洁。

3、垃圾每日清理,垃圾桶、果皮箱无溢满现象,各类垃圾容器及时清洁无重异味。

4、小区内道路等公共场地无明显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5、雨雪天气及时对区域内路面积水、积雪进行清扫,商业街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6、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灭蚁、灭鼠、灭蝇、灭蚊等卫生消杀工作。

7、对超过国家规定餐饮排放油烟、噪音标准和违反规定饲养宠物、家畜、家禽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秩序维护

1、商业街派有专人巡逻,维护公共安全次序。

2、有专门秩序维护人员,实行定时巡逻制度。

3、机动车、非机动车行驶、停泊管理有序。

4、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具体的防范措施。

5、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消防通道畅通,制订消防应急方案。

6、中央监控室实施24小时监控并做好相关记录。

7、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消防器材及商业街的井盖、花草、树木、果实等。

8、对于发生在商业街范围内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并配合部门进行处理。

六、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

1、保障商业街智能化设施的日常运行正常,维护及时。

2、智能化系统出现故障时,有相关预案措施弥补。

七、水泵运行维护

1、保证商场正常生活用水。

2、对水泵定期保养,确保水压共给。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最终以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取。依据市场行情调整收费标准)

1、据本物业统一开街时间,对本物业全体用户确定统一的交纳时间:从月日开始计算。

2、物业管理费标准:

按计算。(月日至月日)季或物业管理费为元整。商场水费按(按不同的经营性质进行调整)。商场电费按。

3、甲方与经营人约定由乙方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由乙方交纳。

4、经营人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以及法律规定的及双方合同的其它费用。

5、交费方式:物业管理费为一季一付(可跨季度),每个季度或跨季度当月日前交纳,如遇周末顺延。

6、乙方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交纳壹元人民币违约金。

二、车辆停放管理费

车辆停泊服务费按照物价局审核通过后的收费标准公示。

三、其他服务费:

甲方对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甲方制定的对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五条,广告牌设置

商场广告牌设置须得到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根据商业街风格制作安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甲方违反合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合同,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违反合同,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天交纳壹元人民币违约金。

5、乙方违反合同,不按本合同规定缴费的,甲方有权终止物业服务,并保留相关权利。

第七条,为维护公众、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条,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内空格部位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附件《商场管理规定》与合同同时使用,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将合同样本送市硚口区房地局备案。

第十四条,若本合同中部分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但不影响其他条款所具备的效应。

第十五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物业管理公司商酌后修正。

第十五条,本合同解释权归物业管理公司。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方一份,承租户一份。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月日,月日

版物业管理合同范本(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甲方):

组织名称:

业主委员会主任:

地址: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市区路(街道)号。

管理界线: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

本物业的全体业主、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房屋承重结构部位(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面)、专用房间、楼梯间、走廊通道及外墙面、。

第五条、房屋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XX信箱、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

第六条、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非市政道路、化粪池、垃圾房、庭院灯、草坪灯、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七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第八条、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第十条、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对未参加车辆损失保险、车辆玻璃破碎保险、车辆盗抢保险的,乙方有权制止停放。

第十一条、协助部门维护社区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门岗执勤、、。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报经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建、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等的管理。

第十三条、物业档案管理。包括:物业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有关财务账册、。

第十四条、维修基金利息及维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位于位置计平方米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由乙方无偿或按标准有偿使用,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换、买卖。有偿使用费用于。

第十六条、位于位置计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委托乙方按下列约定经营(在所选项目上打"√"),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换、买卖。

(一)乙方无偿经营。经营收入扣除经营成本后,结余部分按规定专户存储,全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及业主委员会办公费用。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万元,剩余经营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所得按规定专户存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及业主委员会办公费用。

第十七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八条、组织开展社区便民有偿服务活动。

第十九条、向业主、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按委托协议代收电费、水费、、。

第二十条、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若委托乙方维修时,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二十一条、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规劝制止无效的,报送业主委员会批准,可采取措施。

第二十二条、其他委托事项。

(一)。

(二)。

(三)。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二十三条、委托管理期限为。自月日起至月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3、监督业主、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4、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

5、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6、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财务预算及决算。

7、向业主筹集或续筹维修资金,审定维修基金利息的使用情况。

8、监督检查公共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

(二)甲方义务

1、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

2、保证业主、使用人遵守、执行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遵守《业主公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小区物业管理制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4、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负责向业主筹集维修资金;

5、向乙方提供建筑面积平方米物业办公用房(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移交乙方使用。

6、按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向乙方提供平方米经营用房(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移交给乙方使用。

7、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工程技术资料和有关档案资料,并建立交接手续。

8、当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交,催交无效的,由甲方做出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收缴,委托乙方实施。

9、调解处理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纠纷,协调其之间的关系。

、协助乙方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工作。

1、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建设及管理遗留问题:

2、完成政府交办属于物业管理区内应完成的各项任务;

3、。

第二十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并实施管理。

2、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及预决算报告,经业主委员会审定,提交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及构筑物、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业主委员会审定提交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5、负责物业管理档案资料、有关财务账册的管理。

6、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业主公约》的行为。

7、有请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的权力。

8、有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的权力;但不得将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9、当业主、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依法向业主、使用人追缴欠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二)乙方的义务

1、履行本委托合同并依法经营。

2、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

3、重大管理措施应提交业主委员会审议批准。

4、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5、对本物业的公共配套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维修基金利息。

7、每半年向业主、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每年7月份和12月份向业主委员会提交维修基金利息使用管理报告;每年1月份向业主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8、向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

9、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定期对房屋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和险情。

1、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终止7日内,必须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经双方共同认可并委托审计机构审计后,向甲方移交代管财务档案资料和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及物业办公、经营用房。

2、。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

第二十六条、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及《济南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级服务评定(试行)标准》,制定本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妨碍市容观瞻现象。

2、行政街号、房屋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

3、封闭阳台、空调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机构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达98%以上,合格率达1%,险情排除及时率达1%,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8、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共用设备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三)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四)绿化及养护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公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及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2、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七)停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1、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2、。

3、。

(八)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

5、。

(九)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实施改装修管理。

(十)。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第二十七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一)住宅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业主、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空闲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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