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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创优宣传方案

2024-06-26 来源:欧得旅游网

环境创优宣传方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环境创优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环境创优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政务环境创优工作办公室,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政务环境创优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应安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长姜涛,市委副秘书长李六一,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李征,市纪委常委、市优化办主任牛宇柯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组,负责政务环境创优工作日常事务;督查组,负责对市直单位政务环境创优工作分片、分阶段进行督查;暗访监督组,负责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提出责任追究建议;案件查处组,负责对损害政务环境的案件或者突出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政务环境创优工作责任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政务环境创优工作,切实负起抓班子、带队伍、抓落实、提效能的领导责任,严抓狠管,对本单位发生的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效能低下、损害环境行为,要严查严办、主动追究,决不袒护迁就。切实构建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单位抓、抓单位的局面,谁违反规定追究谁的责任,谁分管的责任范围发生问题追究谁的责任,真正把责任落实到带队伍的人和各个工作岗位,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务求大抓一年、大见成效。

(三)强化舆论氛围。制定政务环境创优宣传方案,通过洛阳日报、晚报、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主流媒体和政务环境创优简报,宣传优化环境制度,宣扬正面典型,曝光违纪违规行为,广泛宣传环境创优工作。从2月份起,组织市直单位通过电视台、洛阳日报等新闻媒体,开展一把手访谈活动,每月不少于4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贯彻全市“环境创优年”动员大会精神,开展“提升效能、优化环境”大讨论等,充分运用会议、党课、板报、橱窗、网络、知识竞赛、有奖征文等形式,持续深入地进行环境创优宣传教育,全力营造舆论声势,使政务环境创优理念深入人心,切实增强创造最优政务环境的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觉性。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参照本方案,认真对本地区政务环境创优工作作出安排,抓好落实。

第五篇:县环境创优工作方案

县环境创优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环境创优的各项工作任务,扎扎实实做好我县2014年度环境创优考评工作,推动我县环境创优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领导有力、制度健全,经济发展、生活改善,环境优美、设施完备,科教进步、文体繁荣,秩序优良、社会稳定,服务优质、风气良好”的基本要求,努力在全县形成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力争在洛阳市环境创优考评中取得好的成绩。

二、做好环境创优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

1、在县电视台滚动播出环境创优的标语口号。

2、制作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各乡镇要在乡政府所在地的街道和出入口制作公益广告、宣传标语。县直各有关单位根据所分包的路段和区域,要因地制宜,制作宣传环境创优的公益广告和固定标语,督促各门店电子显示屏上播放环境创优宣传标语。住建局要在建筑工地周围、规划局要在县城出入口、市政局要在主要街道上制作宣传板面,工商局督促做好大型视频广告显示屏的宣传。

3、学校宣传。教育局要在学校开展环境创优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学生分包家长及家庭成员的方法,印制告家长书、发校讯通短信等方式,使学生家长知晓并配合做好本项工作。教育部门要采取模拟问卷的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环境创优模拟调查,引导学生家长选择正确的选项。

4、做好公共场所宣传。环境创优成员单位要在县城人口流动量大和人口密集场所设置宣传点、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板面、发放宣传页、开展宣传活动。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及拥有产权的庭院、楼院、小区居民的宣传发动工作。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分片包干,入户见人,在认真做好思想工作的同时,采取模拟问卷,使环境创优民意调查的目的、意义达到人人皆知、户户明白。

5、做好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要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全方位培训活动,尤其做好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部负责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人大办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办负责政协委员的宣传培训。要通过以会代训等形式,使其知晓环境创优的意义及对我县发展的积极作用,掌握应对的方式方法,明确自己在环境创优工作中的目标任务。

6、做好企业、商户从业人员的思想工作。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信局要充分发挥联络、管理职能,通过分片包干的形式组织人员对企业商户进行宣传教育活动,使其明确答题原则,牢记并准确地回答问题。

三、开展环境集中治理活动,提高群众满意率

根据中国共产党伊川县委、伊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提升伊川环境创优水平的实施意见》(伊文〔2014〕237号)的责任分工,环境创优的集中治理工作主要包括十二项内容,各责任单位根据责任目标,认真做好集中治理工作。

1、网吧专项治理。县文广新局为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李XX。县工商局、县公安局、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为协助配合责任单位。工作任务是:严格规范经营秩序,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不得进入”标志,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坚决实施零点断线,彻底取缔黑网吧。

2、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县教育局为责任单位,责任领导:王XX。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设立专门的协调机构。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组织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中华经典诵读活动。

3、群众性文体活动工作。县文广新局、县教育局为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李XX、王XX。工作任务:组织开展综合性全民健身活动和单项型体育活动。开展文化下乡、送戏下乡,文化活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

4、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治理。县公安局为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刘XX。工作任务: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机动车让行斑马线;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严历打击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公路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5、优质服务专项治理。县纪委(监察局)为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张XX。工作任务:建立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完善的便民服务设施;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文明用语、微笑服务;落实办事时效,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即办件比率;党务、政务公开,明确办事流程,服务承诺上墙。遵守职业道德,服务程序和标准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注重效能建设,实行绩效考核。落实舆论和群众监督,认真改进工作、提高效率、执政为民。

6、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治理。县市政局为责任单位,责任领导:王XX。工作任务:做好单位、居民小区、楼院(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和垃圾清理工作。县城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广场、绿地要进行全天保洁。对县城所有公厕和垃圾中转站进行整修,确保卫生达标。集中清理城乡结合部各类积存垃圾,清理沟、河、渠、塘内各类杂物。加强专兼职清扫人员力量,做到垃圾日产日清;街道、商业门面房通畅、规范、有序、整洁。规范建材、料物、矿石堆放,清除占道杂物堆放。开展散流体专项治理。从根本上解决城市道路二次扬尘污染和运输安全隐患,保持县城道路安全、干净、畅通。对县城区道路绿化带、园林、绿地出现的缺株等问题实施种植、补栽,对园林绿地设施进行维护,搞好县城基础设施的维护。实施道路改造提升。对县城区主次干道进行修缮整治,确保人民群众出行畅通;对墙体上有碍观瞻的雨渍、废弃广告、残物进行清理;对脱落的涂料进行修补,需整体进行粉刷的统一按规划风格进行粉刷,对墙体上私搭乱扯的电线、通讯线路进行整理规范。

7、户外广告专项治理。县市政局为责任单位,责任领导:王XX。工作任务:科学规划户外广告设置区域,整合资源,增加公益性广告数量,使公益广告数量常年保持达到户外广告总量的40%,营造良好城市景观环境。

8、市场专项治理。县工商局为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杨璨。县市场发展中心为协助配合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加强市场卫生管理,落实市场卫生清扫制度;市场设施完善,商品分区经营,货物摆放有序;设置温馨标语;清除各种占道、店外经营现象,取缔马路市场。

9、城市基础设施专项治理。县市政局、县住建局为责任单位,责任领导:王XX、魏XX。工作任务:搞好城区私搭乱建集中治理。搞好县城亮化设施整治。路灯、亮化设施完好,对县城主要街道、广场、绿地、桥梁、楼体等市政设施进行全面维护提升。搞好社区人居环境改善和小区物业管理。加大对各巷道小区、庭院的治理力度,修复破损道路;清疏管道和排水沟渠,改造积水点;清理垃圾、杂物,确保保洁及时;车辆停放有序;治安防范措施到位;社区体育设施完好。

10、“五小”门店专项治理。县卫生局为责任单位,责任领导:王XX。工作任务:按照市容市貌标准规范沿街门店招牌橱窗设置,对门头、橱窗中杂乱广告进行清理,保持店容店貌整洁卫生,牌匾整齐醒目;证照齐全,从业人员经培训合格,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衣帽整洁,个人卫生良好;店内外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门前“三包五不准”责任制落实,杜绝店外经营;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清洗消毒设施齐全完好,设置有专用工具。

11、农村环境治理。县新农办为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李XX。各乡镇政府为配合责任单位。工作任务:乡镇区内道路路面平整,无坑洼,无污水,无垃圾。道牙、地砖完整、无缺失,无明显破损现象;道路两侧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规范,无乱停乱放、占道现象。街道内无擅自占用临街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或搭建临时建(构)筑物;垃圾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横流,无杂草丛生;果皮箱完整,无垃圾外溢。干道行道树生长良好,无缺失,花带、花坛内无垃圾、杂草。河道干净整洁,水面无杂物。做好乡镇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的管理和两侧卫生清扫。

12、市民文明行为与社会道德风尚培育工作。县文明办为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李XX。工作任务: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制定宣传市民文明守则等文明规范,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普及优秀传统文化。建立志愿服务领导体系和协调机制,建立市民广泛参与的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党政机关带头参加帮扶活动;市民积极参与种绿、护绿、认养和保护花草树木及无偿献血活动。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制定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办法,形成长效机制,组织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开办伊川文明大讲堂,对全县人民进行文明素质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县情教育,使人民群众了解政府的各项工作和县委、县政府的经济发展战略,从而支持和参与到伊川的各项建设事业上来。

13、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县环保局为责任单位,责任领导:翟XX。工作任务:城市空气质量,达到空气质量优良,主要污染物年日均值均满足国家二级标准。工业企业污染防治: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90%;国控重点工业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完成强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的要求;“双超”“双有”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省级环保部门组织的评估验收。环境噪声平均值和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达标。公众对城市环保的满意率>75%。建立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节能任务;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减排任务。

各责任单位要迅速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开展集中治理活动,及时上报活动情况。县文明办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活动成效进行评估总结。

四、明确环境创优的形式及内容

环境创优采取现场调查和电话访问两种形式进行。现场调查的范围为县城、乡镇,调查的区域包括小区、街道、学校、超市、服务窗口等。电话访问的对象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由县委组织部提供)、人大代表(由县人大办提供)、政协委员(由县政协办提供)、企业、商户(由县工商局提供)的从业人员以及行政村两委班子成员(由各乡镇提供)。

环境创优问卷为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所涉及的有关问题,包括文明创建、市政建设、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食品安全、文明交通、文化市场、文化场馆、绿化美化、小区管理、公益广告、志愿服务、网吧治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优质服务、文明窗口、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公共卫生,志愿服务理念、洛阳城市精神等内容。

五、环境创优任务分解、责任落实

环境创优评分的主要依据为知晓率和满意率,在做好环境创优宣传工作和环境集中治理的同时,还要划分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治理,落实工作责任。

(一)电话访问

做好所属人员的宣传思想工作,按要求培训到位,确保准确答题。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责任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单位一把手。

(二)现场调查

乡镇政府所在地。做好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确定调查区域,组织人员分片包干对沿街商户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悬挂标语横幅,发放学习资料,现场进行指导。

责任单位:各乡镇

责任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

各乡镇主抓领导:

县城城区。街道、小区、商户、企业、学校、服务窗口、城中村是工作的重点。重点区域分包到单位,进行重点治理。

1、街道及商户

(1)豫港大道(含枫丹白露小区、疾控中心小区、实验小学)

责任单位:卫生局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2)人民路(含大张超市、育红巷、康乐街)

责任单位:市政局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3)文化北路(含周天百货文化北路店、实验中学)

责任单位:文广新局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4)文化南路(含西场小学、行政服务大厅、周天百货文化南路店)

责任单位:工商局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5)酒城路(含公安局家属院)

责任单位:公安局、交警大队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6)荆山路(含龙辰盛世家园、中州文XX、锦泰花园、住建局家属院)

责任单位:住建局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7)杜康大道(含汽车站、交通局家属院)

责任单位:交通局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8)民主街、兴华XX(含民主街周天百货)

责任单位:教育局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9)八一路(含鹤鸣广场、鹤鸣花园)(人民路口南)

责任单位:质监局药监局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10)八一路(人民路口北)

责任单位:电业局(含电业局生活小区)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11)鹤鸣路(含国土局家属院)

责任单位:国土局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12)新鹏路

责任单位:国税局(人民路口北)地税局(人民路口南)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2、农贸市场

(1)顺城街菜市场(含华洋小吃城)

责任单位:市场发展中心

责任领导:

(2)南关菜市场

责任单位:城关镇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3)临时摊位点

责任单位:市政局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3、居民小区

(1)县政府家属院

责任单位:政府办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2)文广新局家属院

责任单位:文广新局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3)鹤鸣花园小区

责任单位:城关镇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4)商务局所辖小区

责任单位:商务局

责任领导:

(5)龙辰盛世家园

责任单位:住建局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6)计生委家属院

责任单位:计生委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7)环保局家属院

责任单位:环保局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8)农商行小区

责任单位:农商行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9)县医院小区

责任单位:县医院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10)审计局家属院

责任单位:审计局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4、城中村

责任单位:城关镇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各分包单位根据环境创优各项工作要求,对分包区域内的门店、学校、居民小区等进行综合治理,对居民和商户进行环境创优的宣传教育,提高文明素质,最大限度地提高环境创优的知晓率和满意率。

六、做好环境创优督导工作

1、对责任单位的督导。按照中国共产党伊川县委、伊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提升伊川环境创优水平的实施意见》(伊文〔2014〕237号)的责任分工,十三个责任单位要确定主抓副职和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环境创优的专项治理工作,并定期召开例会,汇报环境创优的工作重点、完成时限、主要责任人、采取的措施等,县文明办组织人员进行经常性督导。对没有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下发工作提示函,在规定的整改时间内仍然没有完成任务的,由县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2、对各乡镇和县直单位的督导。按照《伊川县环境创优民意调查问卷》设置的内容,逐条进行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环境创优工作提示函,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环境创优是一项综合性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参与。希望各责任单位、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把这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确保我县环境创优工作取得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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