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四川成都市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及有什么手续2023

2024-06-30 来源:欧得旅游网

本文详细阐述了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所需材料、流程、时限和费用等。条件包括职工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所需材料包括职工身份证、结婚证、配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房证明、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租房备案凭证或职工租住公租房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办理流程为准备材料、提出申请、审核通

法律分析

一、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2)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3)职工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

二、所需办理的条件

(一)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婚的应声明单身

(三)《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及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本人储蓄账户;

(四)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房证明

(五)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租房备案凭证

(六)职工租住公租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本条规定的(四)(五)(六)项材料,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相关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职工无需提供。

三、办理流程

1、准备材料

2、提出申请

如果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由单位统一提供的,提取业务由单位代办,也可以由住房租赁企业代办。

3、审核通过

4、公积金提取

业务申请次数职工租住商品住房,应当在租房备案有效期内申请;职工租住公租房,应当在合同有效期内申请。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可每季度提取一次。租住房屋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统一提供的,提取业务可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代办。

四、办理时限及费用

公积金中心应当在接到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告知原因。

拓展延伸

公积金提取流程是怎样的?

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或用人单位每月或每季度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以支持职工的住房消费。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运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职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工资证明、公积金缴存明细等。

2.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职工提供的申请材料,确认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后,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书。

3. 职工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网点办理提取手续,并签署相关协议。

4.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将提取指令发送到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的约定,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划转到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

5.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对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确认提取成功后,向职工提供提取成功的确认书。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需要职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能进行提取。同时,住房公积金提取也有相关的规定和限制,如提取额度、提取期限等,需要职工在办理提取手续前进行了解和遵守。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03-24)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03-24)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03-24)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