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在暂缓期内算作应届毕业生。可以以应届生的身份参加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的招录考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二条 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 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