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详细阐述了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所需材料、流程、时限和费用等。条件包括职工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所需材料包括职工身份证、结婚证、配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房证明、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租房备案凭证或职工租住公租房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办理流程为准备材料、提出申请、审核通
法律分析
一、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2)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3)职工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
二、所需办理的条件
(一)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婚的应声明单身
(三)《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及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本人储蓄账户;
(四)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房证明
(五)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租房备案凭证
(六)职工租住公租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本条规定的(四)(五)(六)项材料,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相关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职工无需提供。
三、办理流程
1、准备材料
2、提出申请
如果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由单位统一提供的,提取业务由单位代办,也可以由住房租赁企业代办。
3、审核通过
4、公积金提取
业务申请次数职工租住商品住房,应当在租房备案有效期内申请;职工租住公租房,应当在合同有效期内申请。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可每季度提取一次。租住房屋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统一提供的,提取业务可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代办。
四、办理时限及费用
公积金中心应当在接到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告知原因。
拓展延伸
在成都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和用人单位每月要按时足额将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划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否则将受到罚款等相应的法律制裁。
同时,提取公积金也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职工和用人单位的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等材料。
如果需要提取公积金,建议职工和用人单位及时了解相关规定,准备好所需的材料,以免受到不必要的麻烦。
结语
公积金提取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分别是职工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职工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办理公积金提取需要准备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婚的应声明单身、《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及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以及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房证明或租住商品住房的租房备案凭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提取流程包括准备材料、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公积金提取,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费用按提取金额的1%收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12-29)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08-26) 第五十五条 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08-26) 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