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
在法律的概念上标的与标的物的关系,事实上此二者是有区别的,只是很抽象罢了。例如买卖汽车,买卖契约的标的是汽车的所有权,而买卖契约的标的物是汽车。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指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自出卖人转移归买受人所有。因为买卖合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所以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买卖合同的基本问题,关系着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实现。
一、合同标的物不明确该怎么办
如果标的物约定不明确,根据我国《合同》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首先允许当事人通过协议进行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然不能确定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此处规定的合同目的,应理解为买方明示或默示地告知卖方的目的,而不是卖方不知的买方的特定目的。
二、合同标的物损害赔偿有哪几种
1、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
3、定金。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但两者不可同时并用。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