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聘用协议示范文本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1、根据有关规定,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协议,共同执行。
2、本协议期限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3、工作任务:
3。1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从事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2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3。3乙方应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4因甲方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4劳动报酬:
按计件生产,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无固定工资;其它各种福利、津贴均含在当月的劳动报酬中而不再另行计发。
5劳动纪律:
5。1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中写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时,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5。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或解聘。
6协议的终止、变更、续签和解除:
6。1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即终止,由于生产工作需要,在双方同意条件下,可续签协议,并应提前1个月办理续签协议手续。
6。2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
6。3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状况解除本协议。
6。4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4。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生产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企业又不加以改善的;
6。4。2甲方违反劳动协议或法律、行政法规,侵害乙方合法合同范本权益的。
6。5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协议,均应提前_______天通知对方。
7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成经济损失,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8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凡属国家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 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如不能解决,可以由三都县中和镇法院进行仲裁。
9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正规聘用协议示范文本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临居住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省(市)____区(县)____街道(乡镇)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个月。
(二)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_个月。
(三)乙方应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到岗。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________种工时制。
1、实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7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第四条劳动保护和条件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元/月,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三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15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合同期内,甲方应视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给予乙方提高工资待遇的机会。(注:加薪情况应明示与合同中。)
第六条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合同变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
2.甲方未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保险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岗位和培训机会的;
4.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更好发展机会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拟订,无变化。
第八条
其他约定条款
(1)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2)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4)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7)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8)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注: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专项培训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则约定,另行签订协议处理。
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正规聘用协议示范文本篇3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起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订立条件
第一条乙方保证符合用人单位如下录用条件:
(1)岗位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经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与其它任何单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
二、合同期限
第三条用人单位、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四条合同期限前____个月为试用期。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用人单位工作需要,在______部门从事______岗位工作。
第六条用人单位根据经营情况和乙方工作业绩能力表现,可以变更或调整乙方的职位和工作内容。
第七条乙方应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八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需要,经用人单位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九条乙方实行____________工时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用人单位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十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五、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用人单位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遇节假日可以微调发薪日期。
第十二条
乙方试用期的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税前),转正后的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税前)。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用人单位代扣。如用人单位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十三条乙方任职不同的职位和不同的级别享受相应的工资和奖金。用人单位将根据乙方的业绩、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资和奖金。
第十四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根据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标准,但不可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十七条乙方依法享受各种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规章制度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其中单位应缴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应缴部分由乙方缴纳,用人单位可从乙方工资代为扣缴。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等各项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条件与劳动保护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劳动工具。
第二十五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用人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二十六条乙方须严格遵守用人单位制定的岗位规范、工作流程、操作规定、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工作的需求,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技能、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劳动安全卫生等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教育。
八、劳动纪律
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九条
乙方应遵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履行所从事职位的职责;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规范;爱护财产;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第三十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三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发生变化时,本合同相关内容亦相应变更。
第三十二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用人单位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三十三条经用人单位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记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用人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五条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三)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八条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乙方参与用人单位项目的,在项目结束后方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在项目未结束时辞职,乙方应当根据用人单位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用人单位无项目管理规定的,乙方应以其最后一个月的全部工资和奖金承担赔偿责任,并赔偿对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四)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乙双方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乙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未到期,原劳动合同有效期顺延至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到期为止。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个月。
第四十五条
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用人单位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一)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
十、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四十六条下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乙方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六)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以乙方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按乙方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用人单位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
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申请,经用人单位批准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在乙方办理好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五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不辞而别,或者辞职未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离职手续,除以其最后一个月的全部收入作为赔偿金外,应按其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乙方不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或拖延工作时间的,除非用人单位认为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否则视
为乙方辞职,用人单位可通知乙方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五十二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第五十三条
乙方确认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用人单位。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均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五条用人单位乙双方签订的《职位说明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乙双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乙双方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