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为了提高对设备缺陷的管理,实现安全、经济、稳发、满发和可靠、稳定地供热,特制定本制度。做到及时发现,积极消除设备缺陷是全体运行人员、检修人员的工作职责,要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保证运行设备始终处于可控、在控状态,一时消除不了的缺陷一定要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
1、设备缺陷分类
1、设备缺陷按其对电厂安全运行的影响程度为分三类:1.1一类缺陷:主要设备,主要辅助设备,控制、保护及自动装置,不立即处理将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或造成扩大事故的缺陷。1.2二类缺陷:虽能坚持运行,但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缺陷。1.3三类缺陷:虽能长期安全运行,但影响经济运行和出力或影响设备美观和寿命的缺陷。
2、设备缺陷依其类别不同,按下列时间处理:2.1一类缺陷应当即时处理。2.2二类缺陷自发现之日起,不超过7天进行处理。2.3三类缺陷,按期不同情况分别列入月、季或年度检修计划中给予消除。
二、设备缺陷处理程序
1、运行人员发现的缺陷,应报告当班班长,由运行班长检查、核实后填写并报值长签字,检修人员及其它人员在巡视设备时发现的设备缺陷也应首先通知运行班长,然后由运行班长汇报值长。
2、值长在接到设备缺陷汇报后,应下令采取必要的措施,然后将缺陷内容详细填写在上。
3、值长根据设备缺陷等级及所属车间,通知生技部(特殊情况可直接通知检修车间),由生技部下达检修车间。收到一类缺陷后,值长应立即通知检修车间,并报告有关领导。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和检修车间的要求及时安排运行方式,并督促有关单位协调处理。
4、检修车间缺陷处理程序
5、接到生技部(运行值)通知的缺陷,首先将内容填写在上,然后安排人员消缺。
6、检修车间收到后,首先将通知单内容填写,对能处理的,根据规定办理工作票,尽快安排消缺,对需要停运主设备才能处理的,应把缺陷内容收集在上,并报生技部备案,车间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并将措施报值长。
7、消缺结束后,检修负责人应将工作票内容填写在上,并在存根上签字,办理此项缺陷处理的终结手续。
8、检修人员应将上述内容在上备案。
9、检修人员消缺完毕,由运行班长进行验收,除作好记录外,应将验收时间及结论报值长。未严格执行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按公司相关奖惩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