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集中学残疾少年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和《残疾人保障法》,切实保障少年儿童平等受教育权,为残疾儿童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条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视残疾儿童入学教育工作,加强领导。
学校要把发展残疾少年儿童教育切实纳入实施义务教育的轨道,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领导。学校成立残疾少年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教务处负责此工作的日常管理,切实加强对残疾少年儿童入学保障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此项工作认真落实并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动员,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入学。
学校要在全体师生、社会中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全体师生和全社会都来关心残疾少年儿童,切实保障残疾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同时学校要调查摸清底数,制订规划,认真统计本学区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对他们的家长做好宣传动员,保障他们及时入学。
三、建立残疾少年儿童受教育的必备师资。
从学校接收的残疾少年儿童实际情况出发,盲、聋、弱智教育一起抓,以随班就读为主体,同时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积极选派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担任残疾少年儿童的教育教学任务,加强师资、教材和办学条件三项基础建设
四、加强对残疾少年儿童任课教师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对残疾少年儿童的教育教学水平。
学校要定期开展对残疾少年儿童任课教师的培训,督促他们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特殊教育专业理论和实践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对特殊教育的认识和业务水平,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良好的教育。
五、建立残疾少年儿童师生结对制度,促进残疾少年儿童全面发展。为了关心残疾少年儿童的学习生活,促进残疾少年儿童全面发展,学校每学年要根据残疾少年儿童入学数,建立在校残疾少年儿童师生结对,由学校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与残疾少年儿童结对,对残疾少年儿童的学习生活进行指导,关心和帮助,让他们感到温暖,培养他们优良的品质,帮助他们树立生活的信心,促进他们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