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
大家好!感谢您从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莅临学校参加家长会,感谢您对学校的支持、帮助和对自己子女的关心。
今天,我们又一次邀请各位学生家长到学校来召开会议。主要是希望各位家长对您身边的小孩的交通安全问题引起高度重视。 按照山东省校车管理规定,校车是指学校(含幼儿园)、学校举办者以及其他有关单位自备、承租的用于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校车的车型应当是客车,要符合运营标准要求。
校车驾驶人应当具有的四个条件之一是持有相应准贺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车辆保险要符合要求。
车祸猛于虎!我们学校非常重视学生的安全,并且做了大量的工作。开学初,我们就对全校同学进行了一次安全教育。之后我们又利用每天的晨会、每周的班队课、校园广播等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各种安全防范知识在学生中得到较好的普及,师生安全意识增强。 为了使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到位,做到交通安全警钟长鸣。希望家长协助做好并要求您的孩子做好以下几点:
一、时常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让您的孩子乘坐下列车辆:报废车辆,无牌、无证、无保险合格证车辆,超员车辆,货运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发现这些车辆搭载运送学生上学,学校要及时制止,并立即向学校举报。
二、要提醒孩子,时时注意交通安全,处处遵守交通规则。
您的千叮咛万嘱咐,将增加孩子的安全意识。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您要配合学校老师,教育自己的孩子学习并遵守交通法规。上学、放学及平时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追逐;您的谆谆告诫,将增加孩子的安全责任。特别是特殊天气,冬季大雾、下雪天气多、易发生交通事故。学生滑雪安全,打雪仗安全,冰雪地面的行路安全等。严禁学生到坑河等地滑冰。如果学生滑冰一定在家长的陪同下玩耍,学生不得个人擅自行动,以免出现各种危险。
三、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您在言传的同时,要大手牵小手,用自己的身教告诉孩子,走路要走人行道,不要横穿马路,不要边看书边走路,边听歌边走路。乘车时,不要将头探出车外,打的时,一定要从车的右侧车门上下,下车后也不要突然横穿马路,要做到“一看二停三通过”。十字路口要服从交警或信号灯指挥,不闯红灯。您的以身垂范,将增加孩子的安全砝码。
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家庭其他成年成员应当协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教育、保护未成年人。
2、法律规定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能骑车上路。
3、请各位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讲究文明,注意安全,做孩子的榜样。
4、低年级特别是一年级学生要安排人员接送。
5、教育孩子回家必须做到不乘超速、超载、无牌无证车辆。路上要靠路右边走,穿越公路不着急、不猛跑,一让二看三通过。接送学生的家长,请您也必须按照以上规定接送孩子,不要把自己接送的车辆停在校门口和行进校园内,以免造成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
6、放学路上不停留、不玩耍,没经父母同意不得到同学亲戚家,走路精神要集中,注意来往车辆动向。
7、我们再次声明如果家长执意要合伙使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子女上、下学,如发生意外后果责任自负。
我们再次提醒各位家长不要对学校的安全要求置若罔闻,不能认为安全教育是小题大做,应试克服严重的侥幸心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消除隐患,杜绝各类伤亡事故。
尊敬的家长,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孩子的一生,也维系您全家的未来,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最后祝愿您全家平安、幸福!再一次感谢各位家长的到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