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告方可以在庭审中补充或修改证据,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庭审中可以补充、修改陈述、举证和质证。但是,应当确保对方能够进行辩论,并且不影响庭审期限。”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在庭审中,被告人或其辩护人可以补充、修改其陈述、举证、质证,但已经改变事实的除外。”
结论:被告方可以在庭审中补充或修改证据,但必须确保对方能进行辩论,并且不会改变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