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入税金及附加核算的税种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计入成本核算的税金: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进口关税。
1.税金及附加属于损益类的科目,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或者结转的金额。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2.注实行新税制后,会计上规定应交增值税不再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项,无论是一般纳税企业还是小规模纳税企业均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中单独反映。根据企业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年累计数填列。
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属于附加税,是按企业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这两税相加的税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其具体分类:由各项经营业务负担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