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外地的社保卡是不能在北京使用的,只能在统筹地区使用。如果是需要在北京就医住院治疗的话,是可以申请异地就医,在出院后一个月内携带医疗发票到社保缴纳地社保中心进行报销。
社会保障卡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的集成电路卡,是劳动者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办理事务的电子凭证,涉及有关个人社会保险的方方面面,既包括社会保险,也包括就业服务。
相关法律规定,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社会保障卡的功能、用途;
2、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对象、申领条件、申领手续;
3、社会保障卡的使用范围(包括使用方面的限制)、使用期限及使用方法;
4、社会保障卡损坏、遗失后的挂失、补发程序;
5、发卡机构、持卡人及其他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