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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单方面提起诉讼吗

2024-07-26 来源:欧得旅游网

离婚可以单方面提起诉讼。夫妻双方通过诉讼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经常居住地应当连续居住一年以上。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监禁的,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可以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要离婚另一半不同意怎么办?

要离婚有一方不同意的,另一方可以进行诉讼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想通过法院的判决强制离婚,要有法定的离婚事由,如果没有法定事由直接起诉,第一次法院一般不会判离需要第二次起诉才可以判离。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婚内丈夫失踪了如何办离婚

夫妻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法院受理后,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如被告仍未找到,法院则以缺席判决的方式作出是否准予离婚。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踪满两年的,法院会判准予离婚;对于下落不明或失踪未满两年,又无其它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婚。

(一)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的离婚程序

1、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到法院,不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的长短,法院均应受理,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2、法律文书用公告方式送达。法院对于起诉书、通知举证和开庭日期等送达公告期是60日,判决后对判决书送达公告期还需要60日公告期。(一般的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在三个月内结案,适用普通审理程序的,也会在六个月内结案)

3、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涉及人身关系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如果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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