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主要内容为: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赠与的理由;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2、办理公证。应提交下列和材料:赠与人的身份(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通行证复印件);赠与书;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
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4、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一、房屋赠与合同纠纷处理流程
1、要解决赠与纠纷,就应当了解有关赠与的法律规定,明晰赠与人与受赠者在赠与关系中的相应权利和义务,确保赠与行为有法可依、有效履行,确保双方权益不受损害,减少或避免误会和矛盾。如在实施赠与行为时,赠与方只可处分自己所有的财产,涉及夫妻或家庭共有的财产,不论是否登记在个人名下还是由个人保管,都不得擅自赠与他人。未经共有人同意的赠送行为侵犯了共有财产权,该赠与行为无效。在附条件赠与中,作为受赠方,若没有按约定履行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受赠方应当返还赠与标的物。
2、赠与纠纷调解处理的原则和方法:
(1)根据情况调解解决赠与行为通常发生在公民之间,如熟悉的家庭成员、信赖的亲朋好友。人们往往基于感情、感激而无偿将自己的财产给与受赠人,如父辈出资为孩子购置婚房、将积蓄交与孩子使用;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将财产赠送给自己喜爱的子女或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因此调解处理这类纠纷,应本着家庭和睦、生活稳定、社会和谐、以和为贵、公平合理的原则,尽力消除隔阂、巩固感情。要促使双方换位思考,多为对方着想,解决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