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的内容是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统一的方法、统一的项目、统一的调查表和统一的标准时间,对全国人口普遍地、逐户逐人地进行的一次性调查登记。
一、建立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第九条规定,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停止办理户口“农转非”“非转农”,户口登记不再标注户口性质;现有居民户口簿不要求统一更换,不增加群众负担;群众主动申请的,应当予以更换。
二、工程质量标准主要有国家标准哪些分类?
1、根据标准的约束性划分: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
(1)、强制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性法规规定强制性执行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是强制性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的地方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是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建设业来说,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综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工程建设重要的术语、符号、代号、计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标准;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信息技术标准;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标准。
(2)、推荐性标准其他非强制性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是推荐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
2、根据内容划分:设计标准、施工及验收标准、建设定额。
(1)、设计标准:是指从事工程设计所依据的技术文件。
(2)、施工及验收标准:施工标准是指施工操作程序及其技术要求的标准;验收标准是指检验、接收竣工工程项目的规程、办法与标准。
(3)、建设定额:是指国家规定的消耗在单位建筑产品上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数量标准,以及用货币表现的某些必要费用的额度。
3、按属性分类: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
(1)、技术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2)、管理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3)、工作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工作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4、我国标准的分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
(1)、国家标准:是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制定的标准。
(2)、行业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3)、地方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该地区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4)、企业标准:是对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事项和工作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三、人口普查租房怎么处理
人口普查在外地租房的,只需要在居住地接受普查即可。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普查员登记普查短表时,应先填写住户项目,再逐人填写个人项目。填写按人登记的项目时,第一人应填户主,然后填户主的配偶和其他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