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可以拒绝卫生部门对职业病的调查吗用人单位对职业病诊断鉴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复议,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在15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如果用人单位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改变或撤销复议决定。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应当依据法律规定,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避免职业病的发生和发展。如果用人单位不合法操作,造成职业病的发生和职工权益受损,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和经济赔
用人单位可以拒绝卫生部门对职业病的调查吗
不可以;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需要了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时,可以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十日内组织现场调查。用人单位不得拒绝、阻挠。谁来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七条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