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构设置原则?1、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无论是新组部门,还是未调整部门,都要把机构改革与“放管服”改革结合起来,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效能,坚决破除制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2、明确部门职责关系。在新的组织框架下进一步调整、细化和明确部门职责关系,构建职责明确的政府治理体系,防止出现职责重复、多头管理、推诿扯皮等情况。加强协调配合,对常态性涉及多个部门的管理事项,建立由主管部门牵头的协调机制,如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形成工作合力。3、优化部门内设机构设置。深化改革的思路,就是按照部门新的职能定位和大部门制原理,进行内部优化组合,对一些部门中分设过细、职责重复、相互牵扯的内设机构,可加大整合力度,采取大司局、大处室设置。对职数超编现象,应根据新的职责任务,做出合理的调整和安排。这就是关于您问题的相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