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政府开展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的部署和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精神,在前阶段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农村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全力预防亡人火灾的发生,确保全镇安全无事故。
二、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对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二)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地毯式排查辖区内的小旅馆、私房出租屋、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三)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四)其他影响辖区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针对实际情况,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行业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着力消除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政府主导,实行部门联动。镇专门成立检查组(见狮蚶政[20xx]号文),各村要实行逐级责任制,村两委要分片到人,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实行排查,建立档案。各村要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做到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楚。
(三)加大执法力度,彻底消除隐患。要对排查出和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坚决整治,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决不姑息迁就。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场所,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小旅馆、私房出租屋、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等场所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且一时无法整改的,要采取有效防火分隔、增设第二安全出口和设置点式(独立式)报警等技术防范措施,切实改善场所消防安全条件;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实施挂牌督办。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各部门要利用“119”消防宣传周、元旦和冬春火灾多发季节之际,集中宣传普及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常识,广泛发动群众查找火灾隐患并举报。举报电话:。
四、实施步骤
(一)清剿火患阶段(20xx年10月19日至20xx年2月6日)。各村、各部门要在前阶段“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将“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明确每个检查组每天的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做到不漏一个村、不漏一个单位场所。对前阶段已经排查过的要开展“回头看”。
(二)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2月7日至20xx年2月29日)。各村、各部门要对本单位的火患清剿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市“清剿火患”战役办公室将对全市战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由邱建申副镇长为指挥长,派出所、边防所副所长为副指挥长,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为指挥部成员,负责指挥调度全镇“清剿火患”战役工作,下设办公室挂靠镇安办。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村、各部门要在前一阶段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础上,深挖本行业、系统当中的隐患“死角”,进一步深化部门间火灾隐患相互抄告和联合执法机制,定期通报整治信息,切实加强协作、齐抓共管。
(三)强化督导检查。实行逐级责任制,各相关部门要逐级实施分片包干,全力督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清剿火患”战役期间,镇将适时对各村各部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行跟踪督办。
(四)严格落实奖惩。在本次“清剿火患”战役工作中表现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对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
各村、部各门工作情况自20xx年10月份起,每10天报告一次“清剿火患”战役战况,每月12日报当月的战役工作小结。
镇“清剿火患”战役办公室联系人:,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