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皖教秘基〔20xx〕18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安徽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及省、市、县近期颁布的学前教育文件为主要宣传内容,以学习幼儿园相关评估政策、突出规范办园、科学保教,促进办园质量为宣传重点,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家长及社会的法规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营造全社会高度关心、重视和理解学前教育的浓厚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局面,全面提升我校学前教育整体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习宣传学前教育活动实施方案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活动时间
20xx年4月25日至6月8日
第一阶段:4月25日至5月2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召开动员会,成立宣传领导小组,制定宣传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5月3日至6月2日为宣传实施阶段,根据宣传计划和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抓好活动的落实。
第三阶段:6月3日至6月8日为活动总结阶段。在本次活动结束后,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写出书面总结,上报到中心校。
四、宣传内容和宣传重点
(一)、加强学前教育发展政策宣传,总结推广经验。
重点宣传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国家相关部门政策文件;《安徽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关于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意见》、《关于鼓励城市多渠道多形式办园和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的意见》、《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等有关政策;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及相关规划、计划和工程实施情况。各地各校要发现各类规划、计划和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先进典型(资金投入、教师补充、配套政策出台等),加以宣传;及时总结在实施各类规划、计划和工程建设中积累的.经验,加以推广。
(二)、突出规范办园、科学保教宣传,促进办园质量提高。
重点宣传原国家教委《幼儿园工作规程》、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幼儿园使用幼儿教材等问题的紧急通知》,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核定全省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最高和最低收费标准的通知》,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幼儿园办班收费等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及省、市、县近期将出台的规范办园、科学保教等相关规定。
(三)、强化幼儿园评估相关政策宣传,促进规范化管理。
重点宣传《安徽省一类幼儿园评估指标体系》、《安徽省民办幼儿园评估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评估体系》),宣传规范管理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管理经验。各地各校可以通过现场观摩、集中培训、园本教研等方式,认真解读《评估体系》。通过宣传《评估体系》,让学前教育管理人员、园长、教师深刻理解我省规范办园、科学保教,以及幼儿园办园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增强规范办园的意识。
五、宣传方式
多渠道向社会宣传。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政策方针,并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通过印发宣传册、宣传单。开展园内宣传。南舟儿园在宣传月期间要组织全园教师集中学习学前教育相关政策,尤其要组织教师逐条学习《枞阳县学前教育实施方案》;要利用园本教研等形式,通过撰写学习笔记、集体交流、专家解读等方式,解读国家和省里学前教育政策,重点解读《评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