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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分割分居期间的财产?

2024-07-22 来源:欧得旅游网

尽管《民法典》尚未对夫妻分居期间的婚姻当事人各方所得财产的所有权作出明确规定,但依据该法典第9条的立法精神,夫妻分居期间各方所得应当归夫妻共有。然而,很多人认为分居期间取得财产应视作是其个人财产,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四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

法律分析

尽管现行《民法典》尚未对夫妻分居期间的婚姻当事人各方所得财产的所有权作出明确规定,但依据《民法典》第9条的立法精神,夫妻分居期间各方所得应当归夫妻共有。这个规定有悖于公平合理原则,夫妻关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统一,在夫妻关系中,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承担是对等的。分居期间双方互不履行义务,如将分居前的权利认定为夫妻共有,有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相违背。

需要注意的是,很多人认为,分居期间取得财产应视作是其个人财产,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四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悬殊的,相差部分多得财产一方以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离婚分割财产,自然没有疑问,但是如果离婚前分居的,双方对分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就会存在较大分歧,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则可以依法处理。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没有夫妻义务,因此处理分居期间的财产需要依据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因此,在离婚分居期间,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应当得到保护。同时,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也应当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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