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以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等财务管理人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记电子税务局;
登录进去之后,点击【企业进入】;
进入到账户信息界面,点击【账户设置】;
点击【纳税人授权申请】下方的【用户授权管理】;
选中需要解绑关系的办税人员名称,再点击【解除授权】;
解除授权,就是将旧的办税人员解绑;
解绑旧的办税人员成功后,再点击【新增授权】;
将新的办税人员的用户信息录入到系统内,最后点击【授权】,办税人员就变更成功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
第六条 凡从事生产、经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其他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税务机关规定不需办理税务登记者外,应当在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第八条 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应提出申请登记报告和有关批准文件,同时提供有关证件。主管税务机关对前款报告、文件、证件审核后,予以登记,发给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只限纳税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税务登记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以及其它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