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一般归母方,但父方有特殊情况可获得抚养权。父母双方协议、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允许子女随父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子女,双方均要求抚养时,需考虑一方是否已绝育、子女与该方生活时间较长、是否有其他子女、是否有疾病等因素。若父母条件相同,但子女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能照顾子女,则可优先考虑该方抚养权。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分配原则和考虑因素。
法律分析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存在着伤害等相关的情况,所以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必须要对此进行一定的处罚,而且如果是属于夫妻之间存在家庭暴力这种情况的话,也是属于我们国家《民法典》当中所规定的法定过错,也就是属于应当解除夫妻关系的情况。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在特殊情况下可随父方生活。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时,会优先考虑一方的情况,如做过绝育手术、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等。同时,如果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照顾子女,也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家庭暴力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应受到法律的处罚,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解除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二十条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二十四条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二十一条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