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情形有:
1、车辆在路口未按规定让行事故;
2、车辆在路口未按交通信号通行事故;
3、车辆违反右侧通行规定、未各行其道的事故;
4、车辆在路段未按规定让行事故;
5、车辆未按规定变更车道、借道通行事故等。
一、机动车扣分标准是什么
扣1分:
1、非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2、驾驶未放置有效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
3、驾驶未按规定放置保险标志的机动车;
4、违反灯光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使用规定。
扣2分: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不系安全带;
2、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3、营运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
4、驾驶时拨打、接听电话的;
5、遇到前方机动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向车道、穿插等候车辆。
扣3分:
1、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2、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3、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未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5、在高速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6、遇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未按照规定让行;
7、城市道路中不按规定超车、逆向行驶。
新交规扣分标准:
扣6分:
1、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2、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3、不按规定避让校车;
4、闯红灯。
扣12分:
1、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掉头;
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
3、酒后驾车扣证6个月,处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5、未悬挂或者伪造、变造、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物随号牌等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