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核实后,由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具体理赔流程:
1、明确责任向交通管理部门及保险公司报案,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2、办理理赔
(1)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开您的及对方的车到您的保险公司。
(2)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
3、定损带《车辆出险登记表》找理赔部定损员以确定修理项目和费用,并给您一张《定损单》。注意:不要遗漏修理项目;修理费不能定得太低。
4、修车
(1)将车、《定损单》一起交修理厂。修理厂按《定损单》修车,并给您一张《提车单》作提车证明。
(2)车修好后,凭《提车单》支付修理费后提车,并向修理厂索要:《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均须盖修理厂公章)。
5、递交单证《出险通知书》、《定损单》、《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交通事故认定书》、《赔款结算单》,均交保险公司理赔部。
6、领赔款递交索赔单证后,接到保险公司领赔款通知,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赔款。
一、对方全责多长时间去修车有效期
对方全责修车有效期没有规定。
交通事故全责方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定责流程如下:
1、报案,保险公司需要投保人在48小时内进行报案。
2、查勘;
3、定损,如果车辆受损的程度比较大的话,是要到定损中心进行定损的;
4、递交索赔资料,被保险人应该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该车险事故处理结案之后的十天内,向保险公司递交必要的事故单据;
5、修车;
6、保险理赔,需要乙方的提供的材料有: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定损单,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复印件。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