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关注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公租房消息。申请公租房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