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中,对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事实不清,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任何一方均可举证对方存在过错。如经举证并证实双方都有过错的,按过错原则分担责任;如双方均无法举证对方存在过错的,由双方承担公平责任。
一、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法院如何判决责任划分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无法认定责任的首先推定机动车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如机动车一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机动车方的责任。
2.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双方平等承担事故责任。
3.非机动车之间或者与行人之间发生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能举证对方存在过错的,适当减轻己方的责任,不能举证的双方平等承担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如何处理
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尤其在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情况下,机动车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这实际上是一种过错推定原则。也就是说在事故责任无法划分的情况下,需要由机动车一方进行举证,证明其没有过错,而是因为非机动车、行人的原因而导致该起事故的发生,或者他们对事故发生是具有一定过错,才可以要求其承担一定的责任,否则就应当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三、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如何进行交通事故赔偿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没有固定现场致使责任无法划分,且双方都存在过错的,推定双方承担同等事故责任;没有固定事故现场,致使事故责任无法划分,双方都存在过错,在双方都没有证据证实对方存在过错的情形下,应推定双方承担同等事故责任。因一方逃逸导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由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是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首先应按照机动车有责任的标准由交强险赔偿;超过交强险范围的,再由双方当事人按照公平原则分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