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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场土地租赁合同 篇18

2024-07-18 来源:欧得旅游网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租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 区 乡(镇) 村 组林地的土地经营权转让或租赁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四至界限见附图。

  四、转让租赁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 元一次性结清。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甲方转让和租赁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据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

  此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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