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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办公楼租赁合同 篇13

2024-07-18 来源:欧得旅游网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位于龙华新区观澜办___大厦 的'办公室6层C1区,租用面积55.8平方米(含公摊面积)租给乙方作为办公使用,乙方不得从事非法经营。合同期内,乙方不得随意改变该物业用途或擅自将物业转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押金。

  第二条:租赁合同期限为5年,即从20__年 月 日起至20__年 月 日止。租金为 元/平方,月租金为 元,租金每一年递增2%,即第二年租金 元/月,以此类推,管理费为3元/平方, 即管理费167元/月,电费为1.5元/度,水费为每立方5.5元,(水电费公摊按物业发放公摊数据计算)管理费、水电费如有调整根据金通盛物业通知进行调整。

  第三条: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对办公室进行简易装修,于7月1日前装修完成交付乙方使用,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办公室结构。

  第四条: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乙方须支付租赁押金(2个月租金)计人民币 元整;水电费押金20__元;承租期满,甲方如数退还。

  第五条:乙方于每月5日前缴交本月租金、管理费与上月水电费。逾期付款,须按照每天租金的2%向甲方缴交滞纳金。拖欠时间在1个月以上,甲方除追收乙方应缴款项外,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

  第六条:乙方承租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应提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取得对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若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未达成书面解除协议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租赁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提前终止合同。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管辖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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