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现把山东莱阳大酒店的室内给水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项目及其工程量:室内给水安装工程(地下一层、地上二十一层)。
二、工程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三、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莱阳大酒店的室内冷、热给水的安装,地下室给水总管的安装(给水总管至室外1米处为界)地下室及楼层内的不锈钢水箱(不包括消防水箱),生活给水泵,每个卫生间安装三角阀2个(冷、热水各1个)。
四、工程承包期限(工期):从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止。
五、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六、工程施工安全要求: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安装。
七、工程承包总价:一次性包干人民币1897554元(大写:壹佰捌拾玖万柒仟伍佰伍拾肆元),详见工程概(预)算书。
八、工程结算及支付方式:本工程项目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总工程款的95%,其余5%工程款在保修期满后付清。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付清工程款后失效。
十一、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