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特别是小学“放学早、接送难”等问题,疏堵结合整治非法有偿补课,多渠道丰富并保障教育资源的有效供给,积极回应新时代广大家长的关切,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赣教发〔20xx〕10号)有关做好课后服务的总体要求和上饶市相关四部门下发的《转发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饶教发〔20xx〕8号),结合万年实际,现就万年县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如下计划。
一、明确工作定位
开展中小学放学后课后服务,是帮助家长破解因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时接送学生难题、保障学生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是回应社会关切,解决小学“放学早、接送难”矛盾,综合施策破解中小学生校外负担过重难题,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关键小事、民生实事。
中小学放学后校内课后服务是指在学校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基于学生家长自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由学生所在学校为主具体承担的具有公益性、非普遍性的课后服务。校内课后服务不属于基本公共服务范畴,但它是体现教育为民服务、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此,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强化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学校要为有刚性需求的学生家庭提供基本的课后服务,努力做好让家长放心的事。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申报原则。校内实施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加放学后学校组织的课后服务,由家长提出申请,自愿作出选择。
(二)统筹安排原则。校内课后服务面向特殊群体而非全体学生。学校课后服务对象审定坚持有条件准入、统筹安排,并优先保障留守儿童的`原则。
(三)公益服务原则。校内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原则,建立完善成本核算机制。服务性收费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的,可参照学生资助政策予以支持。
(四)公开透明原则。校内课后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要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三、具体安排
(一)课后服务时间。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为下午放学后至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下班时间。具体服务时间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校历和实际情况明确。
(二)课后服务对象。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对象范围为放学后家长接送有困难、课后有需求的中小学生。各地课后服务对象一般应按“家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机制确定。
(三)组班和人员配备。校内课后服务,根据实际人数组班,人数较少的可以跨班级跨年级统筹组班,每个课后班应至少安排一名教职工负责管理服务。
(四)课后服务活动内容。校内课后服务以学生自主活动为主,主要是组织学生在校园内自主阅读、课后作业、体育锻炼、社团活动等。学校面向全体学生的拓展性课程活动和部分学生参加的校艺术队、体育队等不属于校内课后服务范畴。
四、管理运行机制
(一)政府指导,属地管理。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担负起中小学放学后校内课后服务的统筹管理职责,发改(价格)、财政、人力社保等部门共同做好校内课后服务政策制定、指导管理工作。
(二)学校主体,加强合作。校内课后服务实施主体是学校。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中小学放学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校内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事先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准入条件、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鼓励学校返聘退休教师,招募学生家长、社区志愿者等担任义工,一起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三)合理收费,规范使用。校内课后服务收取适当费用,以保证校内课后服务的正常运行,但必须始终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课后服务费具体标准,由县发改委会同县教体局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提出意见,报县人民政府确定,向社会公布。校内课后服务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由学校根据实际支出列支,用于课后服务等开支。
(四)教工参与,合理取酬。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在保证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前提下,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按照参与课后服务的内容、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见相关部门制定的操作细则。
(五)落实责任,保障安全。切实完善学校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工作人员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做到课后服务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
县教体局要会同县财政等部门,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等;引导家长自愿为参加校内课后的学生投保学生平安保险等。
五、工作推进要求
(一)积极有序推进。20xx年,在城市规划区内公办中小学、乡镇中心小学、石镇大黄小学、大源曾家桥小学、裴梅富林小学等有课后服务刚性需求学生的中小学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试点。根据试点推进情况,稳步有序推进中小学校内课后延时服务。
(二)加强统筹协调。县教育体局是中小学放学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牵头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落实主体责任,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县财政局对校内课后服务要不断完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要强化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完善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措施,帮助学校解决实际困难。县发改、财政、综治、公安、人社、市管、卫健、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三)严格监督管理。坚决禁止学校把校内课后服务变成“培训班”“补课班”,进行集体教学;坚决禁止学校借课后服务名义高收费、乱收费;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参与或组织实施校内课后服务,坚决禁止学校借课后服务名义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办班。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及时总结推广校内课后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