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我司法务(身份证号码:)为
与劳动纠纷仲裁案中【案号: 】, 有限公司的代理人。
代理权限:
代为联系、交涉、调解;代为调查、提供证据;代为起草、签署有关文书;代为签收有关仲裁文书;代为出庭参加仲裁;代为发表口头或书面意见;接受调解;代为委托公民或其他律师行使上述权利。
委托人: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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