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市教育局有关中考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我校招收推荐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
我校推荐生招生计划为120人。
二、报名条件
(1)报名学生必须是经初中学校按教育局规定推荐的学生;
(2)初中三年日常学习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评等级均达到A级,生物、地理、思想品德、历史、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级;
(3)填写《济南市初中优秀毕业生推荐申请表》,并提交一封自荐信;
(4)两名初三任课教师的联名推荐信及相关成长记录材料。
三、选拔程序
学校在审查学生成长记录材料、教师推荐信和个人自荐信的基础上,通过综合素质测评、面试、实验能力考查等方式,对推荐生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成立学校推荐生选拔领导小组
2.审查初中学校提交的考生材料进行初审
3.进行综合素质测试、实验操作和面试答辩(含英语口语)。
四、测试时间与录取公示
测试时间:5月25日(星期六),考生上午8点前到校,完成全部审查考核工作后,学校将录取的推荐生名单通过学校网站和校务公开栏公示三天。
五、本实施方案由济南市城历第二中学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