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金应当属于负条件的赠与,即以结婚为目的,男方将三金赠与女方。
一、未领结婚证能退彩礼吗
如果给付彩礼后,双方未结婚登记,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的,可直接要求向另一方提出要求,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婚前男方给付女方彩礼实质上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附条件赠与。双方未成功结婚登记,则赠与实现条件不成就,受赠人有义务返还彩礼。如果对方拒绝不退还,则可向法院起诉。
二、离婚案件三金如何分配?
离婚纠纷中三金在一定条件下要求全部或部分返还,或不能要求返还。三金是一种缔结婚姻过程中的一种习俗形式,一般认定为彩礼,在法定情形下需要返还。主要情形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三、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彩礼还属于婚前财产吗
男方给女方的彩礼一般是属于婚前财产。因为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