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安全责任承诺第四章安全不是小事。为全面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和谐校园”的工作方针,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谐发展,特作如下承诺:
一、教师自身的安全承诺
1、积极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模范履行教师专业标准,提高自身修养。
2、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乘车,规范停车,不无证或无证乘坐或驾驶各类机动车辆。
3、外出时,要维护教师形象,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做好自我保护工作。
4.日常工作中安全用电,不得擅自拆卸或安装各种电气设备;宿舍内,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要使用大型电器。
5、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和公益工作,遵守秩序,维护学校秩序,注意校园安全。
6.重视学生的.思想工作,不使用体罚、变相体罚、辱骂或驱赶学生。关注学生上课时的行为,当学生有异常行为时,询问、制止、预防事故发生。老师不允许学生在课堂上以任何理由离开教室。没有特殊情况,学生不得在课间外出。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提前离校。
7.业余时间不从事酗酒等不健康活动,不参与社会非法活动。
二、维护学生校园安全的承诺
1、按照“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老师对本班学生的安全工作负全责,对本班学生和本岗位的安全管理负全责。
2.在工作中关心和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注重对“双差生”的帮助和教育,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得给学生布置过多惩罚性作业。
3.教育学生不要在校园内追逐嬉戏,不要在校园内攀爬建筑物和大型设备,不要在楼梯扶手或走廊护栏上攀爬。如果发现学生从事不安全的活动,应及时制止和教育。
4、认真参加值班工作,按时、下岗,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处理事故,劝阻学生进行不正当游戏、危险活动。按时离校,未经学校允许不得提前离校,做好放学后的清理工作,督促学生按时离校。
5.在教学过程中,认真观察和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密切关注学生的行为,防止学生吵架,避免打架造成的安全隐患。事故发生了。如果学生有异常行为,应及时打电话、家访、教育,防止事故发生。
6、在教学中坚守岗位,不准私自离开,学生不准私自离开教学场所,不准将学生赶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离开校园,对于学生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事件,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并妥善处理。
7、教师应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急救知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及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通知班主任和受伤学生的家长,并向学校报告。
8.高度重视班级安全工作,健全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不懈努力,确保安全。经常去教室观察和定期检查学生教育、教学和活动的一切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整改。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老师各留存一份。
承诺老师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