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方针,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高中教育改革的需要,推动和深化中学实践教育活动,根据团中央、国家教委、国家经委、国家农牧渔业部、国家商业部、中国科协等有关中学实践教育活动的要求和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实践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要,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各类实践活动,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各级各类人才,通过实践教育活动,丰富活跃中学共青团工作,增强高中学生德育工作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三条学生实践教育活动的基本任务是,通过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劳动技术教育,带动中学生确立正确的成才观,增强劳动观念,提高劳动技能发展智力,掌握一定的生产经营技术,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有技能、懂技术、会管理,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发展需要的合格未来建设者。
第二章活动内容
第四条开展社会主义实践活动、组织学生进行社会调查;社会服务、考察访问、军训、结合社会调查或科学考察的远足活动等。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了解社会,了解改革,了解当地经济文化状况,发展规划和各类人才的需要情况,认清当代青年学生的社会使命,培养正确的人生观,树立远大理想,确定成才目标。
第五条开展科技实践活动,组织中学生涉足校内、外各类类型的科技实践,积极开展小发明、小制作、小创造、小设计、小论文等创造发明活动。通过科技实践,扩大中学生知识视野,提高理论与实际结合、动脑思维和创造才能。
第六条开展生产劳动实践活动。商业、服务业劳动和公益劳动等。通过生产劳动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劳动习惯和劳动观念,养成吃苦耐劳、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良好品德。
第七条开展学习实用技术实践活动。组织学生根据本地经济文化发展需要,学习农作物种植、农副产品加工、农机具修理、水产养殖、畜禽饲养、林果栽培、环保生态平衡、家电维修、第三产业服务、乡镇企业管理、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技术,进行集中的实用技术培训,帮助学生在校期间就学习掌握一至几项生产实用技术,增强适应社会需要的能力,培养他们的职业理想,为毕业后迈入社会做好准备。
第八条开展文化体育实践活动。组织学生组成记者团、艺术团、文学社与集邮协会等各种社会团体组织,开展各种文化体育活动,强健学生体魄、陶冶学生情操,提高文化素质,增强各方面的能力。
第九条在各类实践活动中,要正确处理实践锻炼和思想教育的关系。要把实践活动作为德育教育的载体。在生动的实践活动中深化强化德育;要把思想教育作为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把文化教育、理想教育、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贯穿于整个实践活动中,提高实践活动的思想性、教育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