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执行"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加强医疗行风的建设,维护医院的形象,保障患者的利益,我庄严承诺:
一、尊重服务对象的人格和权利,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保护患者隐私,自觉接受患者和社会的监督。
二、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挂牌上岗,热情服务,不讲脏话、忌语,不故意刁难病人,增加病人心理负担。尊重病人的知情同意权、隐私权和选择权,营造及维护和谐的医患关系。
三、坚守公务人员和医师职业道德,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
四、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各项规定,拒绝接受医疗设备、卫生耗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不谋取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
五、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性服务活动。
六、保证廉洁行医,不索要病人的红包、物品,不接受病人宴请。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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