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辖区内的安全稳定工作,消除校园消防安全隐患,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日,我院第一检察部干警联合县教育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内部分中小学开展了节前校园消防安全检查。
检查组对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通畅,灭火器、应急照明灯、消防疏散标志、消火栓等设施设备是否完整好用,学校是否有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灭火演练,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等情况逐一进行了实地查看。经检查发现,部分学校存在教学楼内未配备消防水栓、校园内道路无消防通道标识、学校内疏散指示标识损坏、消防档案建立不完善等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对当场能整改的,检查组现场监督整改,不能当场改正的,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要求相关学校负责人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开展日常巡查,坚决把好消防安全关。
通过开展此次检查,及时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增强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切实维护了广大师生的安全。
下一步,我院将对检查出的消防隐患问题继续跟进监督,进一步加强与县教育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深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职,助力解决消防安全问题,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健康安全,为平安校园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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