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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合伙人协议书汇编

2021-03-12 来源:欧得旅游网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订立口头合伙契约,共同合伙经营川魂帽牌货冒菜;因甲方意欲另图其他事业,现提出退伙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有关规定,议定退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合伙经营的名称:川魂帽牌货冒菜;地址:色拉南路拉萨市公安局30—31号房屋。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议同意以___年4月18日为甲方退伙之日。自甲方退伙后即自___年4月19日起关于色拉南路拉萨市公安局30—31号房屋的承租权、川魂帽牌货冒菜的经营权应归乙方所有。甲方退伙之日后该冒菜馆的债权、债务及应缴税款,以及与经营有关一切事项均归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三条:截止______年___月___日(甲方退伙之日)结算、办理完毕。

  第四条:甲方退伙后,合伙事业某些事项需要甲方予以协助完成的,甲方有义务予以配合。(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变更房屋租赁合同等事宜。)

  第六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成立、生效,一式贰份,

  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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