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员工及车辆使用安全,根据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就车辆使用、管理及事故责任界定与使用人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甲方向乙方支出的薪资、提车补助中已包含乙方驾驶车辆的劳务费,乙方作为甲方的员工,要服从公司的出车安排。
二、乙方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现行交通规则以及公司制定的《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不疲劳、酒后、身体不适、带情绪、无证驾驶车辆。
三、乙方对所使用车辆的安全负责,在针对下列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
1、承担因个人行为导致交通违章或事故所发生的罚款、扣分及赔款(包括对公司的经济处罚)。
2、因公用车,发生以乙方为只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被盗等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及引发的民事赔偿,除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额外,差额部分乙方承担30%
3、私自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盗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除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额外,差额部分及引发的民事、刑事纠纷由乙方全部承担,并按出租车收费标准的三倍追缴用车费用。
4、乙方将车辆在下班后未驶回公司停放,导致车辆发生受损、被盗的,除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额外,其余部分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受公司委托提车,送车,必须保证车辆安全,因公司给予了提车补助,途中所发生的罚没、事故等一切责任及经济赔偿由甲乙双方按照50%承担。
6、提车送车过程中发生一切责任事故,乙方主要责任承担50%,车辆出现细节问题由当事人自行付款维修。
7、按照路段规定行驶时速超速事故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乙方因违反上述规定所应当支付的款项,甲方有权在乙方工资中扣除,不足部分通过法律途径追索。
四、责任人一式两份,分别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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