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济宁市汽车运动协会秘书处,是本协会一个常设机构,在常务理事、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秘书处必须忠实执行常务理事会等办公会、理事会和本协会的各项决策、规定,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3、秘书处要按照常务理事办公会的要求,建立、健全和管理好本协会的财务工作,并定期向常务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汇报,必要时要向理事和会员公开财务账目。
4、秘书处要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要求,及时撰写会议和其他文件,并对所有文件妥善保管,要做好会议记录和大会召开前的筹备工作,做好所有会议的会务工作。
5、秘书处要根据协会的工作和项目计划,及时撰写出详细的项目操作策划方案,一经批准,在常务理事办公会的领导下协助有关人员抓好实施。
6、秘书处要做好文印、打字、办公室管理、接待来宾,提供咨询服务等日常工作,同时做好会员登记和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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