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
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设备名称、型号、规格:
略
二、租赁期限
设备租赁期限为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若因乙方其他原因造成停工的,未满一个月的按实际的天数计算。
三、租金及进出场费
(1)设备租赁价格:按 月计算,每月租金为 ;不满一月的按元/天支付租金,进出场费 元,由承租方支付。
(2)支付方式:每月出具结算单,根据结算单一次性支付,付款后3天内提供与付款金额等额的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结算单需经乙方工程部彭丹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乙方一律不予认可。
四、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程项目:
2.工作内容:
3.施工地点:
五、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甲方配备操作人员,人员工资包含在租金内。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附件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六、技术安全要求:甲方要配备具有真实有效操作证的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到场的设备必须保证有检验合格证并真实有效,保证设备的安全。
合同签订是并将操作证原件及复印一同备齐,复印件由乙方留存。
七、双方义务和责任
1.甲方的义务和责任:密切配合乙方的施工生产,满足乙方施工要求。服从乙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乙方的违章指挥。保证所出租的设备能够满足使用要求,如因设备自身故障或能力以及操作人员错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义务和责任: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化和人员的损伤,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承租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至设备使用结束出场后。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单位章):
承租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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