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首长:
古人云: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故是一个国家稳定的根本,而纪律则是一个的根本。我国古代就有"师出以律"之说,意思是一出动,就必须绳之以纪律。这一点,古今中外,莫不如此。
我党自建军以来,始终科学严明的保持纪律的严明性,我军自成立以来,坚持一贯的良好作风,同时各位首长,各位领导及各位教官在教导我们军事技能的同时,也推己及人,以身作则,用自己的一言一行来教导我们要始终保持作为一个军人应该有的.纪律意识,对此我们每个人都深深地感到震撼和感动。
但是我却一时松懈,麻痹大意,竟然私自喝酒,犯了这么严重的错误,经过各位教官的谆谆善诱,我深深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违背了一个军人该有的作风和纪律,辜负了各位领导的期望,这是对自己的不负责,对的不负责,对国家的不负责。
如今经过首长的教育及想起时常唱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等各类军歌,我(上学迟到检讨书)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甘愿接受各项条例的处罚,这是对自己思想的一次升华,也是给各位战友敲响一个警钟。
请首长严肃处理我,同时希望首长能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不辜负首长的期望!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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